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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做好2022年市管国有企业和市级部门管理 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情况备案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函

2024年01月29日 17:26 来源:华亿投资集团  阅读量: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合肥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5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市管国有企业和市级部门管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审核备案以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认真做好工资分配审核清算工作

(一)2022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完成所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2022年度绩效年薪审核兑现工作,严格考核及结果应用。对任期届满的,抓紧开展任期考核评价,严格按规定兑现任期激励收入。

(二)2022年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等对标情况,并按照《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有关工作的函》(渝人社函〔2022〕821号)要求,抓紧对所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2022年工资总额进行清算。

审核清算工作中发现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或工资总额管理违规的,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和分配纪律。

二、积极做好工资分配情况备案工作

(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所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包括专职董事、离任仍在企业保留工资关系的企业负责人等)薪酬分配数据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负责人业务考核情况、薪酬分配情况等,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建议。

(二)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所管理国有企业填报的数据并形成书面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工资总额效益联动情况、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情况等,详细见《市管国有企业和市级部门管理国有企业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建议。

市级有关部门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所直接管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填报,9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按时完成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将所管理国有企业2022年工资总额及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不得擅自减少披露项目,同时督促所管理国有企业通过本企业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确保社会公众可以访问并保持网页长期有效。披露时间一般不晚于2023年9月30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高源、田庆丰

联系电话:88633926、88126913。



编辑:夏敏